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公司港口现货价降至1000元以下11月1日,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公司在秦皇岛港完成两船现货煤炭交易,价格均为1000元以下,为后期开展稳价保供工作起到良好示范效应。为响应煤炭经营企业开展今冬明春环渤海港口动力煤保供稳价承诺,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公司切实履行央企责任,一方面认真开展能源保供,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港口煤炭价格理性回归。经过前期沟通协调,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发电企业的两条运煤船:粤电7/2114航次、东疆利/2116航次,抵达秦皇岛锚地,计划在秦皇岛港靠泊装船。两家用户所采购的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公司5000大卡现货煤炭,离岸平仓价格为900元/吨,而本期煤炭经营公司5500大卡现货煤炭离岸平仓价为990元/吨。中煤集团5500大卡动力煤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吨为全力履行央企稳价保供责任,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中煤集团主动下调所属晋陕蒙煤矿坑口动力煤销售价格,5500大卡动力煤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吨,积极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以实际行动诠释央企初心使命,践行“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主力军、顶梁柱作用。去冬今春以来,陕煤集团始终将煤炭增产、保供、稳价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作为、尽责担当,全力以赴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各项工作,维护国家煤炭市场稳定、价格平稳和整体用能安全。针对今年煤炭价格高位运行,陕煤集团始终秉持“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经济利益服从诚信红利”的理念,重点做好重庆、“两湖一江”等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资源保供。特别是在重庆保供上始终执行“煤炭售价不高于市场价、不高于长协价”的“两个不高于”的价格政策,被重庆市政府和电力企业高度认可。陕煤集团对陕北矿区仅有的少量地销煤按照用户分级管理办法,实行锁量锁价销售,要求5800大卡优质煤地销价格控制在1000元/吨以下,保障区域煤炭价格平稳。据有关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陕煤集团累计销售煤炭1.6亿吨,为全国16个省份提供了支持,中长期合同兑现率达96.5%,长协合同价格较现货市场价格平均低300元/吨左右,为国内煤炭稳价保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陕煤力量”。(本文内容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山西焦煤集团网站、陕煤集团网站)(以上资源来源于煤文化,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