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38.27亩土地!榆林三台界煤矿被罚22万余元
日前,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榆林榆阳区三台界煤矿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榆政资规处字〔2021〕110号。2019年10月,榆林榆阳区三台界煤矿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阳区牛家梁镇常乐堡村建设储煤场,形成非法占地事实。经调查核实,面积25515.89平方米(折合38.27亩),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榆政资规处字﹝2021﹞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0月,三台界煤矿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阳区牛家梁镇常乐堡村建设储煤场,形成非法占地事实。经调查核实,面积25515.89平方米(折合38.27亩),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标准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0〕157号)之规定责令责令三台界煤矿将非法占用的25515.89平方米(折合80.13亩)土地退还给榆阳区牛家梁镇常乐堡村村民委员会;对三台界煤矿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5515.89平方米(折合38.27亩)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9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陆佰肆拾叁元整(22.96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