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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市】山西煤监局关于6处煤矿的批复!

日期:2020-07-28 人气:4533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你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审查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的请示》(安煤字〔2020〕171号)收悉。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对该矿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组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编印了《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并经专家组终审同意,形成了《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修改后的《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基本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改建项目(新建回风立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安全设施建设的要求,可作为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建设施工的依据。你公司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本次审查仅限于矿井新建回风立井工程涉及的安全设施及条件的设计内容。

二、同意在矿井井田北中部新选风井场地内新建回风立井,井筒内安设梯子间,作为矿井安全出口,并在新建回风立井建成后关闭原北回风立井、南回风斜井。

三、同意新建回风立井开凿至现开采1号、9号煤层处分别布置总回风巷和回风大巷连接。

四、同意矿井主要通风机设备选用FBCDZ-6-No.22B型矿用防爆对旋轴流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每台配套2台YBF型(6kV,2×355kW,740r/min)防爆电动机。

五、你公司要依法组织安全设施建设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各项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建设期间,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强化安全基础和现场施工管理,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

(二)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遵守煤矿建设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得随意压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

(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矿井建设期间,若发现有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如遇开采地质条件变化或发现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需对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的,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经重新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关于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水平延深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请示》(晋煤监晋城〔2020〕18号)及你矿上报的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3月29日对《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了《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采矿许可证范围内15号煤层开采的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中延深开采15号煤层,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维持1.2Mt/a不变,15号煤层服务年限13.6a。

1.开拓采掘方面:全井田采用两水平开拓,一水平标高+390m,开采3号煤层;二水平标高+289m,开采15号煤层。延深开采二水平15号煤层时利用现有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和北部回风立井,关闭牛角岭回风立井。一、二水平之间采用暗斜井联系,即从一水平开凿胶带暗斜井、轨道暗斜井、回风暗斜井至二水平。

全井田15号煤层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15号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移交生产时在15号煤层一采区布置1个15102综采工作面,2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1:2。移交生产时一水平除保留井底车场和硐室、井底与暗斜井之间连接的巷道等必需工程外,其余一水平巷道全部关闭。

2.通风及瓦斯防治方面:开采二水平时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进风,北部回风立井回风。15号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用本煤层预抽、边采边抽,高位钻孔抽采采空区及邻近层瓦斯;掘进工作面边掘边抽;采空区埋管抽采等瓦斯抽采方法。

北部回风立井现有通风机不满足使用要求,更换为2台FBCDZ-8-№26C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设计了通风设施,采取了防止漏风、降低风阻、瓦斯灾害预防等措施。

3.防灭火方面:开采15号煤层时,布置井下移动式灌浆系统、井下移动式喷洒阻化剂综合防灭火系统。配备一套JSG-8型地面固定式束管监测系统。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有外因火灾防治措施。

4.防治水方面:新建二水平主排水系统,主水泵房选用3台MD280-43×3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沿轨道暗斜井敷设两趟φ273×7无缝钢管主排水管路至一水平主排水系统水仓。在二水平主排水系统设强排水系统,选用2台BQ275-306/8-400/W-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泵,1用1备,沿轨道暗斜井、副斜井敷设一趟Φ273×9无缝钢管强排水管路至地面。15号煤层一采区水泵房选用3台MD85-45×2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

5.供电系统方面:新建二水平主变电所、二水平一采区变电所。

6.提升和运输方面: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副斜井单钩串车、行人斜井架空乘人器、地面空压机等均利用现有设备。胶带暗斜井选用深槽带式输送机,轨道暗斜井选用单钩串车,轨道上山、轨道顺槽选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牵引矿车运输。

本次设计还优化完善了矿井粉尘灾害防治、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方面的内容。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施工;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应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优化和完善瓦斯抽采等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以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与隔爆等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公司《关于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你公司提交的《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针对《报告书》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建设单位,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批复仅限于开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风氧化带以西的1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开采15号煤层,仍利用矿井现有工业场地、井筒及场地内设施、设备,共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3个井筒(均已落底至15号煤层水平)。

15号煤层水平标高728.7m,利用既有的15号煤水平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主水泵房、井底煤仓等主要硐室。新增等候硐室(急救硐室)、消防材料库、永久避难硐室、一采区变电所、一采区水仓和水泵房、二采区水仓和水泵房等硐室。

沿井田东西向布置一组集中大巷(采用两巷布置,分别为15号煤东、西运输巷和回风巷)至井田边界,两条大巷均沿15号煤顶板布置。15号煤层划分为3个采区,接替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15号煤层必须在9号煤层开采完毕后方可进行开采,不得同时进行开采。

15号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移交生产时在15号煤层一采区布置1个15101综采工作面,采用切顶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工艺。在15号煤层二采区配备 2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为1:2。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强化现场瓦斯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积极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进一步探查本矿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煤矿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加强水文地质工作,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综合防尘措施,保证喷雾洒水装置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你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审查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的请示》(安煤字〔2020〕171号)收悉。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对该矿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组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编印了《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并经专家组终审同意,形成了《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修改后的《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基本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改建项目(新建回风立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安全设施建设的要求,可作为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建设施工的依据。你公司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山西介休义棠安益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回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设施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本次审查仅限于矿井新建回风立井工程涉及的安全设施及条件的设计内容。

二、同意在矿井井田北中部新选风井场地内新建回风立井,井筒内安设梯子间,作为矿井安全出口,并在新建回风立井建成后关闭原北回风立井、南回风斜井。

三、同意新建回风立井开凿至现开采1号、9号煤层处分别布置总回风巷和回风大巷连接。

四、同意矿井主要通风机设备选用FBCDZ-6-No.22B型矿用防爆对旋轴流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每台配套2台YBF型(6kV,2×355kW,740r/min)防爆电动机。

五、你公司要依法组织安全设施建设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各项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建设期间,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强化安全基础和现场施工管理,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

(二)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遵守煤矿建设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得随意压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

(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矿井建设期间,若发现有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如遇开采地质条件变化或发现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需对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的,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经重新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关于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水平延深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请示》(晋煤监晋城〔2020〕18号)及你矿上报的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3月29日对《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了《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二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采矿许可证范围内15号煤层开采的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中延深开采15号煤层,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维持1.2Mt/a不变,15号煤层服务年限13.6a。

1.开拓采掘方面:全井田采用两水平开拓,一水平标高+390m,开采3号煤层;二水平标高+289m,开采15号煤层。延深开采二水平15号煤层时利用现有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和北部回风立井,关闭牛角岭回风立井。一、二水平之间采用暗斜井联系,即从一水平开凿胶带暗斜井、轨道暗斜井、回风暗斜井至二水平。

全井田15号煤层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15号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移交生产时在15号煤层一采区布置1个15102综采工作面,2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1:2。移交生产时一水平除保留井底车场和硐室、井底与暗斜井之间连接的巷道等必需工程外,其余一水平巷道全部关闭。

2.通风及瓦斯防治方面:开采二水平时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进风,北部回风立井回风。15号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用本煤层预抽、边采边抽,高位钻孔抽采采空区及邻近层瓦斯;掘进工作面边掘边抽;采空区埋管抽采等瓦斯抽采方法。

北部回风立井现有通风机不满足使用要求,更换为2台FBCDZ-8-№26C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设计了通风设施,采取了防止漏风、降低风阻、瓦斯灾害预防等措施。

3.防灭火方面:开采15号煤层时,布置井下移动式灌浆系统、井下移动式喷洒阻化剂综合防灭火系统。配备一套JSG-8型地面固定式束管监测系统。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有外因火灾防治措施。

4.防治水方面:新建二水平主排水系统,主水泵房选用3台MD280-43×3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沿轨道暗斜井敷设两趟φ273×7无缝钢管主排水管路至一水平主排水系统水仓。在二水平主排水系统设强排水系统,选用2台BQ275-306/8-400/W-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泵,1用1备,沿轨道暗斜井、副斜井敷设一趟Φ273×9无缝钢管强排水管路至地面。15号煤层一采区水泵房选用3台MD85-45×2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

5.供电系统方面:新建二水平主变电所、二水平一采区变电所。

6.提升和运输方面: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副斜井单钩串车、行人斜井架空乘人器、地面空压机等均利用现有设备。胶带暗斜井选用深槽带式输送机,轨道暗斜井选用单钩串车,轨道上山、轨道顺槽选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牵引矿车运输。

本次设计还优化完善了矿井粉尘灾害防治、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方面的内容。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施工;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应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优化和完善瓦斯抽采等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以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与隔爆等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公司《关于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你公司提交的《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针对《报告书》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建设单位,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审并提交了《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批复仅限于开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风氧化带以西的15号煤层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开采15号煤层,仍利用矿井现有工业场地、井筒及场地内设施、设备,共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3个井筒(均已落底至15号煤层水平)。

15号煤层水平标高728.7m,利用既有的15号煤水平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主水泵房、井底煤仓等主要硐室。新增等候硐室(急救硐室)、消防材料库、永久避难硐室、一采区变电所、一采区水仓和水泵房、二采区水仓和水泵房等硐室。

沿井田东西向布置一组集中大巷(采用两巷布置,分别为15号煤东、西运输巷和回风巷)至井田边界,两条大巷均沿15号煤顶板布置。15号煤层划分为3个采区,接替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15号煤层必须在9号煤层开采完毕后方可进行开采,不得同时进行开采。

15号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移交生产时在15号煤层一采区布置1个15101综采工作面,采用切顶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工艺。在15号煤层二采区配备 2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为1:2。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强化现场瓦斯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积极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进一步探查本矿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煤矿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加强水文地质工作,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综合防尘措施,保证喷雾洒水装置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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