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异常的7个县(市)实地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发布会指出,通过实地核查发现,一些地方无视党中央国务院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规避问责,弄虚作假,性质恶劣,甚至违法批地,干预执法,严重扰乱自然资源管理秩序。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实地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涉及到山西4例)(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政府干预土地执法,高平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审批临时用地、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 核查发现,高平市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共有判定不实图斑172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163个,监测面积4470.62亩,其中耕地面积3776.49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高平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3777.02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82.2%,达到问责标准;高平市所在的晋城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3883.09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30.82%,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是下面这样几个:高平市政府干预土地执法。高平市政府以市政府会议纪要方式明确“以罚代法”,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对非法占地处罚的有关规定。2020年至2021年5月,高平市自然资源局查处的35宗违法案件中有30宗以此为依据,仅处罚款。高平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混乱。违规批准23宗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甚至是永久性建设项目为临时用地,面积1228亩,其中耕地面积426亩;将临时用地的审批职责委托基层所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基本无实质审查和监管;出具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时审核把关不严。高平市自然资源局伪造临时用地批文,在卫片执法中图斑合法性判定不实、弄虚作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高平市2020年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不实的图斑中,有33个填报的为虚假办理的临时用地批文。这些临时用地批文只有批文,而无用地审批卷宗。高平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履职不力。2020年至2021年5月,高平市自然资源局“以罚代法”处理30宗违法案件;对2020年卫片图斑涉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除一宗为报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外,其他均未立案查处。问题发生后,晋城市委、市政府汲取教训,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狠抓整改,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已对高平市原分管副市长、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等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已完成部分违法用地整改,消除了违法状态。同时,举一反三,对晋城市其他县区图斑重新核准判定结果,校准查处结果,更新查处进展,提高了卫片执法成果的真实性。此外,对核查发现的高平市政府涉嫌违法批地问题,自然资源部正在组织进一步调查。(二)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政府主导卫片填报弄虚作假,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核查发现,河曲县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共有判定不实图斑98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81个,监测面积4995.19亩,其中耕地面积2910.09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河曲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916.87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96.84%,达到问责标准;河曲县所在的忻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4428.78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39.89%,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是下面几个:河曲县政府主导卫片执法弄虚作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河曲县分管副县长兼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与副局长等有关人员会商2020年卫片执法数据修改填报工作时,明确将应当作为新增违法用地填报的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和园区道路按农村道路填报,人为降低了违法占用耕地的数量和比例,涉及耕地面积339.04亩。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河曲县不属于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地区范围,但仍参照试点地区政策,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露天采矿形成的表土剥离、排土场、采挖、堆场等用地,面积1266.6亩,其中耕地面积703.34亩。河曲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为工业项目办理临时用地批文应付卫片执法工作,执法履职不力。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为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沙畔村工业园区磷酸铁锂项目出具临时用地批文,应当作为违法用地填报却作为临时用地填报,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对14宗违法用地仅查处1宗。(三)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卫片填报弄虚作假、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在配合检查过程中伪造会议记录、篡改材料弄虚作假。核查发现,宁武县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共有弄虚作假合法性判定不实图斑97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92个,监测面积1174.01 亩,其中耕地面积624.68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宁武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649.77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40.05%,达到问责标准;宁武县所在的忻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4428.78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39.89%,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如下。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在配合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宁武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付部核查组检查,临时伪造实际并未召开会议的会议记录。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违规篡改、替换已提交部核查组的检查材料,试图隐瞒违法用地事实,规避责任。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卫片填报弄虚作假,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召集会议集体研究图斑如何上报,弄虚作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宁武县2020年卫片执法涉及的63宗违法用地仅整改到位4宗,整改到位率6.3%。宁武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宁武县不属于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地区范围,但仍参照试点地区政策,为矿产企业露天采矿用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四)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自然资源局有组织、成规模地伪造临时用地批文,弄虚作假,应对卫片执法,规避问责。核查发现,右玉县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共有弄虚作假判定不实图斑115个,监测面积1247.01亩,其中耕地面积522.09亩,全部属于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图斑。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右玉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29.45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68.63%,达到问责标准;右玉县所在的朔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939.92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19.38%,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如下。右玉县自然资源局有组织、成规模地伪造临时用地批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右玉县自然资源局召集会议集体研究为不实填报76个图斑为临时用地,突击伪造临时用地批文29件。将不在举证的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范围内的图斑判定为合法用地;将大量实质性违法用地判定为实地未变化等,企图蒙混过关,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右玉县自然资源局对政府主导的违法用地不敢查、不愿查。右玉县自然资源局存在对政府主导的违法用地不敢查、不愿查的顾虑,没有及时制止、查处晋北园区修建道路和进行推土建设的违法行为,涉及耕地近200亩。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和媒体反映线索涉及土地卫片执法弄虚作假、图斑判定不实等典型问题(涉及到山西3例)(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定河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典型问题。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线索,卫片执法问题图斑复核发现,大同市御河综合整治工程管理处、大同市某公司占用耕地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涉及图斑面积1744.3亩,其中耕地1585.35亩。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地方判定为合法用地,存在图斑判定不实的问题。督察指出问题后,大同市市委、市政府组织拆除建筑物、移除树木等。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线索,卫片执法问题图斑复核发现,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批准,以租赁土地形式擅自占用韩店街道东呈村、林移村、柳林庄村集体土地建设学府街道路,涉及图斑面积96.9亩,其中耕地94.21亩、永久基本农田89.32亩。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擅自进行非农建设,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地方判定为实地未变化,存在图斑判定不实的问题。2020年10月,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三)、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某园区“大棚房”典型问题。媒体反映,襄汾某公司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在租赁土地上建设农业观光旅游项目,违法建设带院木屋、经营性旅游设施、足球场等,涉及图斑面积158.1亩,其中耕地73.83亩。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擅自进行非农建设,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地方拆分判定为设施农用地和实地未变化,存在图斑判定不实的问题。媒体报道后,临汾市委市政府、襄汾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整改查处。2020年4月,园区内的木屋、游乐设施等已拆除,襄汾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启动对相关人员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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