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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湖南省地质院召开改革工作会,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勘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9月24日印发的《湖南省地勘单位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研究部署全院改革工作,号召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担当,积极行动,形成推动促进改革的良好局面,为地勘单位和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叶爱斌作工作报告,院长何寄华主持会议。
叶爱斌指出,要充分认识意义,提高政治站位。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勘单位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解决地勘单位突出矛盾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手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地勘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任务上来,增强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改革作为推动地勘单位和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认识,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来落实,作为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来抓住不放,把改革进行到底。
叶爱斌强调,要领会改革精神,把握工作重点。要学习中央文件,领会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两理顺”“两强化”“两限额”和“三分开”等基本精神,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要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勘单位改革的“往事业单位方向改,业务整合人员融合,工作连续;实现‘三分’,政事、事企、管办分开;进行‘三改’,改小规模、改少机构、改专业务;坚持底线思维,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保持队伍稳定大局”等基本要求。要把握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精减队伍规模、优化队伍布局,推进事企分开,制定好《湖南省地勘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包括院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三定)方案(送审稿)、地勘单位设置与地勘队伍调整优化建议方案、企业集团组建建议方案、支持地勘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建议),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中心)要围绕方案制定来开展各项工作。
叶爱斌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改革范围为全院48个地勘单位和所有企业,牵涉到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求今年底完成方案制定,明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院党委成立了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了院深化改革办公室,负责改革日常工作和具体工作;各二级单位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强对本单位改革的组织领导;院机关各部室(中心)业务协调人对本部门改革工作负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设立联络员。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传递省委省政府的温暖,传导以职工为中心的改革思想,消除职工对改革的忧虑和担心,凝聚推动改革的磅礴力量。三是落实责任任务。院改革办要牵头抓总,制定出改革的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督促协调集成;各二级单位要配合院机关针对改革的各项调研与基本情况摸排,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和数据;院机关各部室(中心)要按照改革办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改革相关工作,提出方案建议。
叶爱斌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好结合文章。一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院纪检监察室和各单位纪委要协同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执纪,对违反改革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进行执纪问责。二是要做好结合文章,要做好改革与发展、稳定、党建工作的结合文章,紧盯今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及明年经济工作的谋划;要认真查找影响队伍稳定的各类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预案,维护队伍稳定大局;要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建设,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何寄华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好学习,提升思维,主动适应改革。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要做好会议工作报告的学习,抓好改革有关政策理论的学习,以改革思维来指导改革,以底线思维来研究改革,以系统思维来推进改革。二是要抓好调研,完善方案,积极服务改革。院属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做好相关调研工作,提供更加精细的基本资料和改革建议;要制定完善湖南省地勘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做好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和政策需求等研究。三是要抓好落实,强化保障,扎实推进改革。院属各单位要迅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要注重改革正面引导,维护队伍和谐,确保单位安全稳定;要做好发展文章,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要按照改革纪律要求,思考改革减量减负工作,主动作为,维护好稳定大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全体院领导,机关正处长,院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湖南地勘单位改革总体方案
长期以来,地勘单位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先行性、基础性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地勘市场转型调整,地勘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同质竞争、效益下滑等问题日益突出,与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地勘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地勘体制机制为关键,着力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着力打造精干高效、权责明确的地勘事业队伍,进一步增强地勘单位内生活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好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放开给市场,全部剥离地勘单位与地质无关的辅业。强化地勘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突出做好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
——坚持精简效能、提升质量。根据全省地勘事业需要,合并职能相近地勘机构,减少机构数量。控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逐年消化到位。明晰地勘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做精专业,突出特长,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依法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人员,统筹解决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改革范围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以下简称4家地勘局)局机关及其所属全部单位。
三、总体安排
(一)落实中央编办批复,将4家地勘局合并为省地质院,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二)根据地调、地勘、地灾、地环等公益性职能,在省地质院下设若干研究所(中心)。
(三)根据地勘职能和市州现有情况,设若干地质大队(中心)。
(四)将所有院所队(中心)的辅业全部剥离,组建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暂由省地质院代管,条件成熟时再依法明确管理关系。
四、改革步骤
(一)明确改革总体方案(2019年9月底前)。省地勘单位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改革总体方案,经省地勘单位改革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委深改委审定。
(二)制定改革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2019年底前)。省地质院根据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拟订改革具体方案,提出地勘单位设置和队伍调整建议,明确改革具体措施,提交省地勘单位改革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重大事项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地质院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改革配套政策建议,经省地勘单位改革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或相关职能部门印发施行。
(三)做好改革实施推进工作(2020年底前)。省地质院按照经批准的改革具体方案,全面做好机构设置、队伍调整、企业组建、人员划转安置、资产清查处置、社会保障衔接等各项改革具体工作,完成改革任务。
五、相关政策
设立改革过渡期,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一)在财政投入上,基本支出按照事业在职在编人数和预算定额标准予以保障,项目支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
(二)在人员安置上,对院所队科学核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富余人员逐年自然消化。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现有职工去企业,实行“老人老办法”。
(三)在遗留问题处理上,如地勘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地区差问题,纳入本次改革统筹研究解决。
(四)在土地、矿权、税收、资产处置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和优惠。
上述有关具体政策由省地质院提出初步意见,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地勘单位改革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地勘单位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地勘单位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省直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改革工作。
(二)明确改革主体。省地质院作为全省地勘单位改革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地勘单位改革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提出具体改革方案,负责改革实施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事业有效衔接,人员队伍保持稳定。
(三)加强党的建设。改革中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四)严明工作纪律。改革期间,人员只出不进(除结构性专业人才外)。国有资产变更等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财务管理,严禁突击花钱,严禁转移、侵吞、挤占国有资产,严禁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来源: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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