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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处罚公告】山西煤运、同煤集团煤矿被处罚,停产整顿、罚款!

日期:2020-03-16 人气:3235

关于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福昌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告 

(2020 年第 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晋煤监办〔2019〕70 号),现将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福昌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
2020 年 3 月 13 日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 年 3月 11 日

执法主体: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

执法对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福昌煤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1.2019 年 4 月该矿将西翼轨道巷掘进工作面和西翼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给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施工,2019 年 11 月完工。

2.2019 年 4 月该矿将西翼轨道巷掘进工作面和西翼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给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施工,2019 年 11 月完工。

执法依据:

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

1.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福昌煤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2.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张俊杰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2020年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3月12日
执法主体: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
执法对象: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
违法事实:
1.主斜井与地面筒仓间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未设置甲烷传感器;511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未设置烟雾传感器;511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转载机(配有破碎机)上缺3块防护盖板
2.5#煤层为配采项目建设区域,布置51103综采工作面(非设计首采工作面)且于2019年6-12月推进380米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2.停产整顿7天,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王某某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以上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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