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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煤市资讯】刚刚!山西5座煤矿获批!四座120万吨!1座……

日期:2020-05-09 人气:2953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审批发[2020]20号



太原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请示》(并能源煤开字〔2020〕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10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6年12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审发〔2016〕58号文批准该项目重新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矿井受井下地质条件、政策性停工等因素影响,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可延长建设工期12个月,至2021年 4 月 29 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备案,联合试运转未备案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照批复的减量重组方案尽快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变更手续,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后要及时完善地质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等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履行相关建设程序。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4月29日

关于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审批发[2020]16号



吕梁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报告》(吕能源煤开字〔2020〕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23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1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230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矿井受主体企业破产重组、煤炭市场下行、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等因素影响,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工程扫尾阶段,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2个月,至2020年6月 15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备案,联合试运转未备案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4月15日

关于霍州煤电集团金能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调整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审批发[2020]14号


忻州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霍州煤电集团金能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报告》(忻能源〔2020〕1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霍州煤电集团金能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2号文批复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7年10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审发〔2017〕119号文批准该项目重新开工建设。2020年1月,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20〕3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根据变更后的初步设计要求,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同意你局意见,霍州煤电集团金能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可调整建设工期至2021年4月25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变更后的初步设计要求,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备案,联合试运转未备案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4月8日

关于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审批发[2020]9号


阳泉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12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阳能源字〔2020〕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3号文批准的150万吨/年单独保留项目,后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函〔2012〕472号文件批准建设规模调整至120万吨/年。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5〕621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以晋环审批函〔2019〕277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以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17〕71号文对该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进行了批复;2019年11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该矿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10121220095691;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许〔2020〕3号文件对矿井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原盂县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一坑接替井的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已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关闭。施工准备方面,该项目已选定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已在阳泉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会审,项目建设前期审批及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经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可于2020年3月 18 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46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以及会审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完善安全设施,合理安排好矿井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做到安全专项设施、环保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

二、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三、抓好矿井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以掘代采,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五、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未进行联合试运转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3月18日  

关于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中组煤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审批发[2020]6号

忻州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查〈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中组煤建设项目工期延期的报告〉的请示》(忻能源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1号文《关于忻州市河曲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批准的保留矿井,矿井生产能力0.9Mt/a。2017年7月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神能经发〔2017〕224号文对《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中组煤初步设计》予以批复;2017年9月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忻煤监〔2017〕51号文对《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中组煤安全设施设计》予以批复;2017年11月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神能经发〔2017〕343号文批准开工,建设工期13个月。2019年12月16日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19〕49号批准设计变更,剩余工期8个月;2020年2月24日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忻煤监〔2020〕14号文件批复安全设计变更。目前该项目建设工期将至,还剩余部分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建成。经对《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中组煤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中组煤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可延长8个月,至2020年10月26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延长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期间要切实履行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制订切实有效防止水害、瓦斯、火灾、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建设。

三、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四、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五、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备案,联合试运转未备案前,不得擅自组织试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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